网站备案短信核验详细教程
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》工信部信管函[2016]485号内容要求,目前国家工信部为了备案用户信息性,备案系统已进行升级,增加备案短信验证功能。
一、需短信核验省份
以下省市的用户在世纪东方备案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后,需要完成短信核验。
- 2017年12月18日起:天津、甘肃、西藏、宁夏、海南、新疆、青海被列为试点省份。
- 2018年9月10日起:浙江、四川、福建、陕西、重庆、广西、云南被列为试点省份。
- 2018年9月24日起:山东、河南、安徽、湖南、山西、黑龙江、内蒙古、湖北被列为试点省份。
(其余未提到的省份暂不需要短信核验,但最终以你收到的短信为准。如你的手机号非以上试点省,而又收到信息,请及时反馈咨询我司客服;如您手机号非以上试点省,也没有收到短信,就无需理会)。
二、短信发送:
备案信息提交到管局后,5分钟左右法人/网站负责人即可收到验证短信。请在24小时内完成该备案信息验证。你也可以访问备案所在省市管局网站,手动重新发送验证短信。
未能在24小时内完成短信核验,视为不合格信息,将退回主办者修改,本次上报备案失败。
注:为了保证您能及时收到验证短信,不耽误备案时长,请你在备案信息提前后重点留意手机短信情况,尽量不要启用短信拦截功能,以免备案短信被拦截,无法及时完成备案信息验证。
三、验证操作
1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短信后,请及时登录所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。http://www.beian.miit.gov.cn
2、点击管局网站页面【备案短信核验】, 进入核验页面。
3、填写信息:验证码、手机号码、证件号码后六位数,完成图形验证,再单击“提交 ”。(证件号码后六位指身份证号码)
如果是法人备案,则填写法人收到的验证码,法人手机号码,证件号码后六位。
如果非法人备案 ,则法人和网站负责人都收到核验短信,需要两个人都完成核验才算通过
3、验证通过后,系统提示核验完成。如果您的备案订单中,还有其他需验证的手机号,请继续完成。
注意:
如果您的信息输入错误,或输入的三条信息(证件号码、手机号码、验证码)不匹配,则系统找不到对应的订单。系统提示找不到记录。请核实信息后,重新输入。
如果负责人证件号码输错 5 次以后,系统提示短信核验失败。您的备案申请信息将被工信部系统退回。
四、管局短信验证持手动重发
1、访问所在省通管局网站,点击【备案短信核验】按钮。
2、点击【短信重发】 进入短信重发验证页面。
3、依次填写验证信息(手机号码、证件号码后六位)并完成图形验证,点击【提交】,即可实现和动重发。
PS:手机号段为166、199、198、174开头的,不支持备案;
提交备案后请留意管局信息,配合短信验证。如二次验证不成功将停止备案。